政策申报丨科技型企业入库奖励政策
创新型企业入库申报条件公布,市级、两江新区、渝北区、巴南区针对企业入库制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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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报 | 2020年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面上项目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0-05-11 16:24 一、内涵定位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坚持应用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面上项目主要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和社会公益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突出方向引领,侧重面上培育和布局。 二、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 (1)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面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 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2020年拟资助项目不超过200项; (3) 项目财政经费拨付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一次性拨付。 三、主要支持方向 (一)高新技术领域: 1. 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 2. 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与先进通机技术研发与应用; 3. 新型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与应用; 4. 航空及无人机技术研发与应用; 5. 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 6. 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研发与应用; 7. 集成电路技术研发与应用; 8. 物联网及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 9. 5G通信技术研发与应用; 10.传感器与仪器仪表技术研发与应用; 11.智能终端及关键部件技术研发与应用; 12.软件与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 13.新材料及材料制备加工技术研发与应用; 14.新能源技术及其装备研发与应用; 15.现代服务业技术研发与应用。
(二)农业农村领域: 1. 作物种质资源挖掘与评价; 2. 地方优质家禽良种繁育技术研发与应用; 3. 畜禽绿色生态养殖技术研发与应用; 4. 丘陵山地高效栽培技术研发与应用; 5. 生物农药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6. 生物肥料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7. 智慧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8.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 9. 农业机械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10.农产品储藏保鲜与精深加工技术研发与应用; 11.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 12.畜禽疫病监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13.淡水鱼生态养殖技术研发与应用; 14.长江珍稀濒危生物种质保存; 15.村镇可持续更新与绿色改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三)社会发展领域: 1. 大健康技术及产品研发与应用; 2.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3. 中药材良种选育及规范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4. 生态环保技术研究与应用; 5. 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研究与应用; 6. 现代建筑技术及产品研发与应用; 7. 交通设施建设及管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8. 公共安全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9. 自然灾害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特别说明:临床诊疗、公共卫生类项目由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另行组织实施,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应该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设备设施等基本科研保障。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市科技局今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项目科研条件保障。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人力成本、研发活动支出,研发所需仪器设备等保障类支出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七)考核指标。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指标须包括技术、经济效益(社会应用效益)两类指标,且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八)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九)申报限制。属于2020年第一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立项征集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即2019年度首次通过认定和连续第三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五、申报时限 2020年5月10日9:00—2020年6月9日18:00 详情咨询:重庆智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热线电话:13310224731 17774965195 17723884655(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