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丨科技型企业入库奖励政策
创新型企业入库申报条件公布,市级、两江新区、渝北区、巴南区针对企业入库制定奖励...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石,其健康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3月6日上午9:30,由重庆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主办,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重庆智酷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宣讲辅导会(两江新区专场)在海王星举办。本次活动重庆市经济信息...
一、支持背景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4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条件(一)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
一、支持背景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开展2024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二、申请条件(一)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
2024年1月26日,再见2023,你好2024 “秉初心·砺新程·熠未来”智酷创客年会在海王星科技大厦C区1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创客年会汇聚了创业嘉宾领导、智酷合作伙伴、服务企业、园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代表,共同探讨创新、分享经验,共同描绘2024年的美好蓝图。 活动以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郭洪刚,重庆孵化器协会秘书长、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副主任雷程亮,星系列楼宇党委副书记陈涛三位领导...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具体来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万家、科技型企业超过6.7万家;第二阶段到2027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1.28万家、8.6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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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那些事儿丨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9-08-12 14:31 8月9日,智汇两江双创活动“初创企业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专题培训会正式举行。蔡红志律师以多年从业经验的鲜明案例总结出诸多在公司成立之初应注意的法律防范措施,更是为到场的学员们解答了企业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下面让我们直击活动现场 get初创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干货!
公司名称和商标之间关系如何呢?商标是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公司名称如果不是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那么公司名称仅局限于注册所在的城市。比如:创业者小A在北京注册了北京A公司,这个公司名称仅局限在北京范围内,他人在上海也可以注册上海A公司。如果不希望公司名称被别人使用,在注册公司名称时,以注册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因商标具有全国通用性,他人无法使用相同或相近的商标,更不能用来注册为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资本由于是认缴制,被很多人错误地理解为“不缴制”。对于投资人来说,在选择认缴注册资本时一定要量力而为,要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否则,一旦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之日,就是认缴风险来临之日。 风险一:破产清算时认缴注册资本到期 风险二: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认缴注册资本到期 风险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 公司二位股东将注册资本从原来的200万元以认缴方式陡增加至1000万元,分别各自认缴400万元,认缴期限届满后二股东并未出资到位,后公司无力偿还对外债务的,债权人依法直接申请追加二股东为被执行人。 法院审理的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三合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6月1日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中查明,某三合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a、b已决议该公司将注册资金从2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二股东应各自分别增加认缴出资400万元,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但认缴期限届满后余某某、吕某某并未履行出资义务。为此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6月1日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某三合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a、b为本案被执行人。
按《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可以不“同股同权”(剩余财产分配权除外),而按公司章程的约定实施,这意味着出资金额≠占股比例≠表决权。公司章程是公司里的“宪法”性文件,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所以,公司章程的设计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至关重要。公司成立之初合伙人书面确定一份比较详细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可以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运营中的问题进行规范。在章程中可设置一票否决权、优先股、持股比例等重要内容。 1
股权,是企业发展的根基。早期的股权设计合理性会直接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在公司的创立期,投资者就应当以战略思维预设股权架构,提前布局。资金、人力、资源是股权设计分配的衡量要素。在股权设计中切忌平股平权,请在下图中滑动查看2~4人的股权设计参考方案。 创业不是小事,法律问题更是重中之重。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应多方考虑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寻求专业的律师咨询,切勿因各个环节的疏忽让企业陷入不利。智酷作为创业者们的贴心伙伴,希望通过本次法律课堂能够帮助创业企业树立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理念,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